一、本院公部門利益衝突管理系統業於112年3月20日起全系統上線啟用迄今,該系統僅以本院利益衝突管理要點(以下簡稱利管要點)第8點案件(即公部門經費研究計畫之利益揭露案)為主要範疇,因而本院另行建置本系統,以涵蓋以下私部門利益衝突揭露作業:
(一) 捐贈案(利管要點第6點案件),與院本部總務處相關。
(二) 資助研究計畫案(利管要點第7點案件),與院本部智財技轉處、學術及儀器事務處、國際事務處相關。
(三) 技術移轉案(利管要點第9點案件),與院本部智財技轉處、學術及儀器事務處相關。
(四) 借調營利事業案(利管要點第11點案件),與院本部智財技轉處、人事室相關。
二、本處前於113年3月12日進行本系統之教育訓練,除本院智財技轉管理系統另設有介接建案功能外,請說明一所列單位承辦人員於辦理相關案件時,將既有紙本利益揭露程序,協助改至本系統建案新增電子揭露表並分送予應揭露人員,系統將自動寄發通知信提醒及引導該員登入本系統進行填表作業,作業流程詳參附件1。另,如有須進行本院IRB審議之私部門資助研究計畫,循公部門利益揭露往例,請學術處IRB辦公室人員協助於本系統進行前述建案及分送作業。